為加力擴圍實施好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政策,加力推進老舊農業機械報廢更新,加快農業機械結構調整,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寧夏回族自治區商務廳、寧夏回族自治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寧夏回族自治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聯合印發了《寧夏回族自治區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實施方案》(簡稱《實施方案》)。
補貼對象
在全區范圍內實施,補貼對象為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其中,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
補貼范圍
(一)國家確定報廢補貼機具品目18個。包括:
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機動脫粒機、飼料(草)粉碎機、鍘草機、磨粉機、糧食色選機、谷物(糧食)干燥機(烘干機)、穴播機、條播機、單粒(精密)播種機、根(塊)莖種子播種機、水稻插秧機、水稻拋秧機、噴霧機、農用(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農用北斗輔助駕駛系統、田間作業監測終端。其中,農用(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農用北斗輔助駕駛系統、田間作業監測終端以購置同種類新機具為前提申領報廢補貼。
(二)自治區自主選擇報廢補貼機具品目12個。包括:割草(壓扁)機、青(黃)飼料收獲機、擠奶機、打(壓)捆機、深松機、旋耕機、犁、微型耕耘機、鋪膜機、殘膜回收機、馬鈴薯收獲機、果蔬干燥機。
補貼標準
(一)只報廢不更新。報廢補貼標準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農業機械報廢補貼額一覽表》(附件1)執行。見下圖:

(二)報廢并更新。報廢聯合收割機、播種機、水稻插秧機、水稻拋秧機、農用(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農用北斗輔助駕駛系統、田間作業監測終端并購置同種類新機具,在報廢補貼標準基礎上,按50%提高報廢補貼標準,補貼標準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報廢并購置同種類新機具補貼額一覽表》(附件2)執行(見下圖)。鼓勵報廢玉米果穗收獲機、更新玉米籽粒收獲機,助力一體推進“玉米籽粒機收+烘干+倉儲”。

注:本文由農機網(www.jic35.net.cn)整理發布,資料來源:寧夏回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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