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財政廳關于實施《浙江省惠民惠農財政補貼項目清單》等有關工作的通知
浙財基〔2026〕4號
各市、縣(市、區)財政局(寧波不發),省級各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推動各項惠民惠農財政補貼政策落實落地,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根據《財政部農業農村部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計署國務院扶貧辦銀保監會關于進一步加強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導意見》(財辦〔2020〕37號)和《財政部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農業農村部審計署金融監管總局關于實施<中央惠民惠農財政補貼項目清單>等有關工作的通知》(財辦〔2026〕6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我們研究制定了《浙江省惠民惠農財政補貼項目清單》(以下簡稱省級清單)。
各地要按照“一張清單管制度、一個平臺管發放”的原則,參照中央和省級做法,梳理本地制定執行的補貼政策,形成本地惠民惠農財政補貼項目清單(省級清單項目為必納項目)。清單項目需按規定納入“一卡通”管理,通過全省統一平臺“浙里基財智控”應用“一鍵直達”發放。
各地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明確責任、系統推進,持續加強“一卡通”管理工作。補貼發放方面,財政部門要做好資金籌措、平臺支撐,業務主管部門要規范申領流程、強化資格審核、及時準確發放。信息公開方面,要積極推行補貼發放信息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公開。日常監管方面,要壓實業務主管部門的管理監督責任,強化“一卡通”資金全程監管,實現各類監督有機貫通、相互協調,確保補貼政策落地見效。
各地清單于2026年4月底前報省財政廳備案,并在以后年度動態調整。
附件:浙江省惠民惠農財政補貼項目清單
浙江省財政廳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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